(K)創意口布造型競賽
二、主題:台灣之光 (凡是代表台灣在國際爭光之相關事物皆可)
三、活動主旨:為發展餐旅事業、培育專業服務人才,藉由舉辦創意口布摺疊造型大賽,鼓 勵學生發揮創意,以提昇台灣餐飲服務相關從業人員之口布摺疊技能及創意。
四、比賽日期、地點:
初賽:
(北區)103年11月6日(四)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
(南區)103年11月7日(五) 和春技術學院
決賽:
103年11月30日(日) 岡山文化中心(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)
五、比賽時間:30分鐘
六、參賽資格:全國各高中職校及大專校院餐飲、觀光、家政、休閒等相關科系學生,每隊 限3名選手。
七、報名費用:一組$400元
八、報名方式:採線上報名,於報名截止日期10月30日(四)前連同報名總表及報名費一併寄至:80042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163號5樓之3。將於11月1日公告各校報名名單。
九、比賽規則:
(一)北區及南區各舉辦一場初賽,依報名組數比例決定入選組數。再由北區及南區選出各組,
於金爵獎賽程中進行決賽。決賽入圍組數以南北區報名比例來做決定。
(二)主題:『台灣之光』(凡是代表台灣在國際爭光之相關事物皆可)。
(三)每組必須折疊6種口布(其中必須包括:「大會指定口布」四種和「酒瓶創意造型 口布」2種)。
1.「大會指定口布」:「星光燦爛」、「燦爛火花」、「帆船」、「西裝」共四種
2.「酒瓶創意造型口布」:係指包裝酒瓶或與酒瓶有接觸或服勤用途(例如:蓮花)之口布造 型皆可。
(四)主辦單位提供工作檯(180cm ×60cm ×75cm 含摺疊式桌腳、隔層)。
1.所有參賽者請使用自備之口布、檯布及桌裙。
2.工作檯必須採用「桌裙」佈置。(評分方式採用丙級餐旅服務證照考試標準)
3.口布必須在現場摺疊,不得攜帶布巾半成品。
(五)必須依參賽規定,比賽時間(三十分鐘)內,依指定主題『台灣之光』佈置工作檯並
完成折疊「大會指定口布」 (四種)和「酒瓶創意造型口布」
(兩種),共計六種。
(六)服裝規定:參賽選手穿著餐廳服勤用之正式服裝為主(必須戴白手套),並可依本次比賽 主題作創意整體搭配。
(七)評分標準(100%):「整體表現」、「專業性」分兩大項 (總分100分):
1.「整體表現」項 (50分):創意(20%)、切合主題程度(20%)美觀整體造型(10%)。
2.「專業性」項(50分):專業信心(10%)、折疊難易度(20%)、熟練度(10%)安全衛生(10%)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選手必須遵守大會競賽各項規定。
(二)禁止使用雙面膠、別針、膠水等黏著劑物品。
(三)報到時請攜帶具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(如身份證、健保卡、,駕照等),以利查
核。若有資料不實或頂替之情事發生,經主辦單位查實,將取消參賽資格、獲獎資格。
(四)本活動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,以致無法順利進行時,主辦單位得保留隨時修正、暫停或取消之權利。